《中华人民共和国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产生工业固态废料的单位理应当建立完整工业固态废料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滤泥是制糖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利用不当会产生异味影响周边环境,该涉案企业对固体废物滤泥缺失管理制度,未如实记录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造成滤泥流失到外环境引发臭气扰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
百色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八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八)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以及第二款“有前款第一项第八项行为之一,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依法对涉案企业处以罚款,并对某村民涉嫌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制度另案调查处理,实行“双重惩罚制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重大意义。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简称《新固废法》),对固体废弃物产生单位增加了很多实质性的责任和义务,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严惩重罚”方面达到了新高度,《新固废法》细化了工业固态废料产生单位应建立健全从固态废料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管理制度的要求,新增了固态废料产生单位要如实建立固态废料管理台账,实现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的要求,该项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为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固态废料管理台账,是企业日常管理固态废料的重要记录凭证,也是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管理、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规范台账记录可以清晰了解企业各类固态废料产生、转移、利用等准确信息,实现固态废料可追溯、可查询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企业环境安全管理。固态废料产生单位应当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保证台账的真实性、准确性。企业对固态废料管理台账不重视,容易造成固态废料流失到社会,固态废料如不加以妥善收集、利用和处置,将会污染大气、水体和土壤,会对人体和环境产生日益严重的危害,违法企业必将付出违法成本。对于这类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百色市生态环境部门将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不断规范企业环境安全管理,严厉打击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切实维护环境安全。